1、指标样本选取
(一)入围标准:
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
2.有一定的上市交易日期(一般为三个月);
3、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一年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问题;
4、公司近一年来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亏损;
5、检查期间不存在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况。
(二)成分股选择方法
创业板指数初始样本股为指数发布之日已纳入深证综指计算的全部创业板股票。
在指数样本数达到100家之前,新上市的创业板股票将在上市后第十一个交易日纳入指数计算;指数样本数量达到100只后,样本数量将锁定在100只,并按照定期抽样规则实施样本个股定期调整。
(3)定期样本调整法
创业板指数精选指数是一段时间内(一般为六个月)平均流通市值和平均交易金额的市场份额,按照2:1的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结果后从高到低排序,再参考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状况等因素,筛选出创业板指数成分股。创业板指数达到100个样本后,将按季度定期调整,每次调整均采用缓冲区技术进行。
每年1月、4月、7月、10月第一个交易日实施,样本调整方案通常在实施日前一个月第二个完整交易周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布。
2、指数计算规则
创业板指数以2010年5月31日为基日,基点为1000点。
创业板指数的计算方法与深交所系列其他指数相同,采用自由流通量加权,并基于佩斯利加权法进行计算。
创业板指数调整计算方法与深证100指数及其他深证系列指数相同。
三、指数运行、维护和管理
(一)创业板指数运行、维护和发布
创业板指数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编制、维护和发布。指数实时行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时卫星广播系统与实时证券行情一起发布,指数成分股及其他相关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发布指数网站。
(二)创业板指数管理
创业板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设计和管理。
创业板指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资产。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信息公司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跟踪、交易该指数,不得将该指数作为评价依据。
(南方货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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